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

往返歷史的蟲洞:無名者 (by 孫懿柔)





《往返歷史的蟲洞:無名者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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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



歷史背景

天津條約後,台灣淡水依約成為通商港口,英國人在1867年租得紅毛城為領事館,並與清廷簽下永久租約。紅毛城二樓設有領事辦公室、會計室、秘書室和簽證室,底樓則為拘留所。具有「領事裁判權」的英國人若在臺灣犯罪,為保護英人不受清廷督府的懲罰,因此由領事判定罪名暫且拘留在地牢裡(註1),等待船隻送其回英國。


犯人雕像

引起我注視的是,為何整座紅毛城和周邊古蹟建築中,除了坐在石椅上的荷蘭總督安尼雕像外,同時在牢房裡內與戶外放封院設有犯人的雕像?為什麼腹地廣大的紅毛城園區中,選擇設置兩個犯人雕像?(確切的說,雖然牢房裡和牢房外各有一個犯人雕像,但其實就是「同一種不具名的角色」,指出「有犯人住過這裡」的概念。)二樓的辦公處與附近的領事館內都沒有雕像,只有牢房內和戶外放封院有雕像。無名者的雕像,就這樣理所當然的站在那裡,日日年年。看著許多遊客們親切的與犯人雕像搭肩合影,燦爛的笑容貼著憂鬱的面龐,顯得特別滑稽。我被這深沉的諷刺感吸引,無名的英國犯人雕像就像一個時空中的黑洞,將我牽引進去。

荷蘭總督安尼和英國犯人的生存年份相隔兩個半至三個世紀,但如今他們的雕像同時放置在紅毛城中,我想我們可以輕易理解設置荷蘭總督安尼雕像的用意(註2)。至於英國,也與紅毛城有密切關聯(註3)。但是現今紅毛城古蹟園區中的雕像,相對於荷蘭總督安尼的身分地位,英國部分並不是設立英國領事的雕像,反而是設置了兩座無名的英國犯人像。此外,放風院中犯人雕像的憂鬱眼神凝視著眼前紅毛城,而非望向周圍馬蹄形石牆外的遠方,不知是否當初在設置雕像時,就刻意安排讓犯人雕像的眼神緊緊扣回到紅毛城主堡。這含有深意的情緒鋪陳,明顯指出這座犯人雕像已經完全撇除「犯人的身體」,「它」(非「他」)存在的目的是要去完成「紅毛城古蹟」巨型身體的存在(並非眼前建築實體的存在,是其過往三百六十餘年的存在)。以至於人們在自主意識到自己觀看的位置之前,就已直接相信眼前所見,被動地跟上這搭建好的、情感濃稠的「史觀路徑」。

若將荷蘭總督安尼雕像比喻為一個客觀敘述,那麼無名的犯人雕像可說是一個情緒策略。

犯人雕像擺放的用意,不過就是古蹟園區中一個便於遊客往返時空的道具,作為對「過去的時間」的緬懷,一個略顯煽情的施力點。多數人認為我們需要一個「看得見的身體」來確立自身的存在,以便將現實和過往緊緊扣連在一起。雖然其實這是非必要的(連接感無須藉由這種方式產生),甚至覺得有些造作,然而,藉由這具表情生動的空殼雕像,以及遊客與其的互動,得以延伸以下思考:
當古蹟園區成了觀光區,政府和民眾之間幾乎是一拍一合的互動方式,一方給出暗示、一方完成實踐。這種暗示和實踐很容易辨認,大都是濫用土地的歷史情節而自以為體會過去(除了時間必然的傷感,甚麼也沒體會到)。如此氾濫的情感顯得廉價,況且,我們在歷史敘述的自溺中也完全丟失了自主性身體。


無名者的身體

現場詢問古蹟園區中的解說員,得知這是於2005年所設置的雕像,並無指向特定曾在此拘留過的英國犯人。荷蘭總督安尼(或紅毛城歷任官員)的名字與面容可考據,但曾經在此拘留過的犯人臉譜必然無從考證,在如此的狀況下,犯人雕像仍理所當然的站在古蹟園區中,歷史中的無名者,在死後莫名其妙的被賦予一個身體,就算這身體樣貌不是他(們)的。

難道是存在的話語權交還給無名者了嗎?不是的。關於身體的主體意識沒有「歸還」這個選項,唯有在自覺中才能確立自我身體意識的存在價值。這些身體是被建製出來的;在將來,也只是一具象徵的身體(如這座注定持續孤獨的犯人雕像)。這具被賦予的身體(雕像),像魔咒一般無法破除,乍看之下給人借屍還魂的假想,但其實要還魂的從來就不是過去的無名者們,而是現實中的我們;不是犯人的身體,而是集體的身體。凝視中,我的身體經歷了這無名雕像的身體,在大敘述下,是空的、被忽略的。在遊客們與其一連串荒謬的親密合照中,我感受到這犯人雕像(集體無名者們)的莫可奈何。這無名者的身體雕像是一個黑洞,無論我站在紅毛城周圍任何方向,只要能瞥見他,整體空間就朝那處傾斜塌陷。而我必須在這黑洞的存在之外,去構建一個往返歷史的蟲洞(黑洞並不會因此消失);必須在大歷史的邏輯下,確立出自身的話語邏輯、自身的存在狀態。否則這具犯人雕像也不過就是未來的自己,終究無法動彈、終究是失語的。

數的出來的、留名過往的人,構成歷史段落;無名者(犯人雕像,過去的無名者;遊客,現在的無名者)必然貫穿所有歷史章節,但在過去和未來,無名者卻淹沒在歷史中,全都消失不見。未來的無名者們,和這座無名的犯人雕像,有著不同歷史身份,卻在各個歷史瞬間中錯身而過。源源不絕的遊客們輪流與放封院內的犯人雕像合照,不過就是自己正在跟自己合照;以為站在穿越時空古蹟中的自己,正在與歷史對話、殊不知自己是喪失話語權的一方,不過就只是被懷舊感拉入無盡黑洞罷了,除此之外,還有甚麼?

用這座無名的犯人雕像來看此時空交疊的國度,相對於這個包含許多斷代殖民史的在地,它所闡述的是另一種被不同殖民者所囚禁之關係。

這個雕像作為殖民者的囚犯,即同時對應出殖民者英雄的姿態,就如同荷蘭的總督安尼曾經掌管紅毛城,映射出一個殖民者的勝利。而當這個雕像是由被殖民者土地上的後代設立之時,更說明了囚犯的存在並非只是聚焦於囚犯者本身這個受俘者,其實也是在現今時代中,從殖民者中解脫的一種英雄宣示。所以我們從被殖民者關係中解脫後所樹立的雕像,不論此雕像是過去的英雄或囚犯,都暗示著我們現在脫離殖民的勝利姿態,也在歷史當中被囚禁。我們藉由囚犯雕像、藉由還魂的歷史(就算是假象),重新塑造自己在脫離殖民之後的後殖民時代的一種英雄式的宣稱。藉由觀光的用途,反而建立了一種歷史奇觀。

園區內展示牌上的說明文字和解說員的話語,都在敘述一個大的歷史脈絡,關於紅毛城承載三百另十多年來,從西班牙、荷蘭、明鄭時期,至淡水開港後英國進駐,二戰之後的日本,再到澳洲和美國的代管,不過就是一個線性時間史,然而我在與犯人雕像的凝視中,看到了一個被排出的空間、一個能引我進入的重力場,一個在此或許能產生往返歷史蟲洞的對話。這關於的不只是歷史,而是歷史下的現象。犯人雕像的雙手背在身後,憂鬱的眼神望向遠方,這張臉不是某一犯人的臉,是過去三百六十多年來(和之後),這塊土地上所存在生命體的集體面容。




註1:地牢是用紅磚砌成,分隔成四間,在厚木板的牢門上有一個送飯的送食門,以及一個圓形的窺孔,上面有可活動的鐵片,供看守員人查看牢裡的犯人。除了設有廚房、浴室、廁所各一間之外,一天當中,犯人可以至戶外空間─「放封院」活動(四周圍著3.6公尺高的石牆)。

註2:因為雖然紅毛城這三百六十多年來,經歷過西班牙、荷蘭、英國、日本、澳洲、美國(後兩國為代管國),但是與「紅毛城」這個名稱有關的就是荷蘭人。當時的中國人稱荷蘭人為「紅毛」、「紅夷」,此城才因而被民間稱為「紅毛城」。

註3:紅毛城現在外牆的磚紅色,就是在1867年英國與清廷簽下永久租約後(將紅毛城作為領事館之用),重新給原本荷蘭人建的古堡加上雉堞、角樓,並將外牆漆成紅色。日本領台後,英國也向日本提出紅毛城租約取得核可。1941 年珍珠港事件後,日本人接收紅毛城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。翌年三月,英國人重新復館直1972年。



展出地點:


公司田溪程氏古厝
淡水區新民街一段138巷7號
星期四至星期日13:00~17:00。
捷運淡水站→轉乘紅23、紅38、880公車至     「大庄福德廟站」→往臺北灣方向步行約15分鐘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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